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颁发盐田区第三届区长质量奖和奖励辖区荣获市长质量奖单位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2-29

深盐府〔201525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盐田区第三届区长质量奖和奖励辖区荣获市长质量奖单位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驻盐各单位:

依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盐府〔201319号)和盐田区区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经资格审核、专家组评审和评委会审议,区政府决定授予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信达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恒通实业有限公司“盐田区第三届区长质量奖”,授予雅兰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雅兰斯丽比迪酒店、深圳市御雅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盐田区第三届质量进步奖”。
   
为鼓励辖区企业和组织争取更高的质量荣誉,《盐田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设立了“对参加市长质量奖评定并获奖的辖区企业或组织给予同等金额奖金奖励”的规定。鉴于深圳百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百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荣获“2014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鼓励奖”,区政府决定对其一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追求高质量和卓越绩效,创造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同时希望我区广大企业和组织积极学习先进榜样,坚持以质取胜,实施科学管理,勇于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率先践行“三个转变”、打造“新品质新盐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51214

 

 



附件:

相关法规: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